法润阡陌,丰收背后的司法力量
图①:南芬区法院下马塘人民法庭法官到村里普法。周丽雪 摄
图②:调兵山法院法官走进辽河流域重要生态涵养区铁岭莲花湖湿地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邓文杰 摄
图③:新民法院大民屯法庭法官为辖区企业送法上门。齐美奇 摄
图④:鲅鱼圈区法院联合多部门在盖州市光辉码头增殖放流褐牙鲆鱼苗36.37万尾,将公益诉讼赔偿金转化为近海生态资源。路鑫 摄
图⑤: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干警深入大长山岛后海码头进行普法宣传。赵增强 摄
长海县是我国北方唯一的海岛边境县,有18座住人岛屿,群众出岛全看“天时”。
为破解海岛群众跨海诉讼难题,大连海事法院长海人民法庭法官常年劈浪上岛,蹲在船舷边调解涉渔纠纷,把印着“海上枫桥”的普法小册子塞进出港渔船的储物格内,让“诉讼不出岛”成为海岛司法服务的日常。
潮头浪涌,法徽闪耀。海岛之外,这样带着泥土气、海风味的司法图景在辽沈大地的乡村田野处处可见。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纲要开局之年,也是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辽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服务产业发展、守护宜居环境、涵养和美乡风,为辽宁建设农业强省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护“土特产” 为产业兴旺注入法治动能
金秋九月,五谷丰登。法库县一处田埂上,村民老刘掰开一穗沉甸甸的玉米,金黄籽粒颗颗饱满,“多亏法院严惩了‘假种子’黑手,才让我们的‘饭碗’更稳更满!”
这份踏实,源自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被告邹某承包900余亩耕地,擅自生产、繁育被诉侵权玉米种子。被举报后,在行政机关明确要求其保护现场的情况下,仍刻意避开监管,私自抢收和毁坏现场。沈阳中院依法认定该行为构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种业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68.68万元。
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贾春雨介绍,辽宁法院以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筑牢种业创新“防火墙”,既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也让育种者的长期投入得到坚实回报,为辽宁黑土地上的种业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力。
作为全国13个重要粮食主产区之一,辽宁农业资源丰富,粮食、果蔬、水产品等特色产业蓬勃发展。然而,特色品牌遭遇侵权,是当地企业成长中最大的烦恼。辽宁法院心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重要使命,将涉农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服务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工作清单,以严格公正司法切断侵权链条,为辽宁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扫清法治障碍。
丹东草莓种植历史百余年,品牌价值超40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50亿元。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发出《保护丹东草莓地理标志联合倡议书》,针对性建立特色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丹东草莓”等特色农产品提供从种植到销售的全链条司法保障,助力优质农产品走出丹东、走向全国。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法润乡村·守护振兴”专项活动方案》,聚焦花生产业、海洋渔业、乡村文旅等重点领域,围绕农产品商标、文创产品侵权等违法行为,靶向出台司法保障举措,助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
守“绿家底” 为辽河生态筑牢司法屏障
辽河清波荡漾、岸草丰茂,被誉为辽宁的母亲河。辽河流域生态安全是辽宁生态安全屏障的核心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全省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全局。
近日,调兵山市人民法院法官走进辽河流域重要生态涵养区铁岭莲花湖湿地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判处被告人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宣判后,法官把庭审现场变为辽河生态一线普法课堂。
近年来,辽宁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保护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2023年至2025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辽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431件。
惩治违法犯罪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是目的。辽宁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针对辽河流域不同区域生态特点,积极探索符合生态规律的责任承担和修复方式,因时因地适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实质修复。2025年,盘山县人民法院累计投放6865余万只河蟹苗,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投放3260余万尾鱼虾苗;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推动恢复林地及修复土壤13.8万余平方米,补植树木5600余株;丹东市、朝阳市等地法院建立并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管理机制,推动生态修复资金规范管理和高效使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际,辽宁高院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做客“辽法大讲堂”,围绕法典的创新与适用开展专题辅导,引导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准确把握立法要义,以高水平司法护航美丽辽宁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司法保护,今年,辽宁高院出台《关于加强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明确省内流域司法保护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推动形成全省法院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沈阳、大连、丹东、锦州、朝阳、盘锦六家集中管辖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辽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倡议书》,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法院与防汛、水利部门联动整治太子河河道行洪隐患,制发司法建议,形成“司法﹢行政”闭环治理模式。
打破地域壁垒,共筑流域生态司法屏障。据辽宁高院环资审判庭庭长李云波介绍,辽河流经的辽宁、吉林、河北、内蒙古四省区高级法院有关负责人将于9月下旬齐聚沈阳,就辽河流域司法保护开展座谈交流,系统总结工作经验,深度剖析跨区域生态治理司法难点,全力构建辽河流域一体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解“千千结” 为基层治理贡献法庭担当
“法官,这钱还能要回来吗?”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古城子人民法庭内,村民李某攥着一沓皱巴巴的工资结算单,焦急地询问。
半小时后,在法庭专设的“农民工劳资纠纷调解室”内,一场事关“血汗钱”的调解有序展开,不到两个小时,欠薪方就当场签下了7日内付清款项的保证书。
“别看案子标的不大,却关系着一个家庭的生计。”古城子法庭庭长李雪光介绍,法庭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对涉农、涉民生、涉小微商户案件快审快结。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阵地。辽宁法院紧扣群众司法需求和乡村全面振兴目标,系统性调整优化全省297个人民法庭布局,全省91%的人民法庭扎根在广袤乡村,持续扩大受案范围、优化诉讼服务、提高审判质效,常态化深入田间地头审理山林土地、邻里关系、赡养抚养、劳动争议等纠纷,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让大量纠纷止于未发。
在审理一起坟地扩建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时,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哈达碑人民法庭庭长吴迪顶着烈日直奔涉案地块,拉着皮尺逐寸丈量,先后6次进行判后答疑,最终促成双方服判息诉,为乡土纠纷树立了“守边界、讲规矩”的行为标尺。
春耕前,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下马塘人民法庭庭长商胜楠穿着沾着春泥的胶鞋,在田边就地化解了兄弟二人争执多年的三垄耕地边界纠纷,并为围观的10多位村民开起普法小课堂。
为破解偏远村落出行难,西丰县人民法院郜家店人民法庭庭长冯博驱车20公里,又走了3里山路,来到瘫痪老人家中,讲法理、说情理,子女当场签下赡养协议,守护孝老爱亲的乡村风尚。
针对农村土地流转、涉农劳务欠款、特色农产品产销等高发涉农涉众纠纷,辽宁法院将此前在物业、小额消费类案中成熟运行的“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延伸推广至乡村治理场景,以“一案定标尺、批量解纠纷”的模式,大幅压降涉农类案诉讼增量,把大量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
面对因收购商久拖不付货款而前来求助的80余户樱桃果农,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安波人民法庭先精审一案明确标准,再把调解桌搬到农户家门口批量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个月内分批分期偿还欠款方案。
彰武县人民法院冯家人民法庭把治沙精神融入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与乡镇综治中心对接,把司法服务嵌入网格末端,实现37个行政村“法官联络点”全覆盖,2025年以来指导调处前端纠纷282次,让大量矛盾止于萌芽。
辽河人民法院曙光人民法庭联动7家单位共建“雷锋驿站”基层服务阵地,今年以来化解各类民生问题225件,以多元共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据辽宁高院立案二庭庭长刘少方介绍,辽宁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与近1300家乡镇级综治中心完成对接,为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8月28日,普兰店区法院皮口人民法庭原庭长毕诗军因病逝世,弥留之际还在念叨“还没来得及去法庭再走走”。
让毕诗军“放不下”的皮口法庭辖区商贸活跃、人口密集、矛盾纷杂。他联动乡镇政府、司法所,源头化解水产买卖、土地流转、劳务欠款等高发纠纷;他周末开庭、上门办案,把司法温情送到群众身边……毕诗军离开了我们,但他和无数像他一样的辽宁法院人,把脚印留在了田埂上,把公平正义种进了乡亲们的心里。
扎根乡土的深耕实践,最终转化为基层司法治理的累累硕果。新民市人民法院大民屯人民法庭、凌海市人民法院大凌河人民法庭、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塔山人民法庭3个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辽宁法院共有9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一大批扎根基层、倾心为民的先进典型持续涌现。
已积民生寸功,更谋长远实绩。在8月下旬召开的辽宁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葛迪强调,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促推治理”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全省人民法庭实现布局更合理、建设更规范、队伍更过硬、功能发挥更有效,各项工作整体跃上更高水平。
“辽宁法院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深耕涉农司法服务,让公平正义的暖阳铺满辽沈乡村的每一条阡陌,护航万千农户稳稳奔向农业强省的美好未来。”全国人大代表、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韩秋香为辽宁法院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成效点赞。(严怡娜)
本文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严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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