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劳动合同的有效与无效
要判定劳动合同的有效与无效主要依据的是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明确以下情形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1.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该合同无效;
2.用人单位若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此类合同同样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也被视为无效。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则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存在争议的,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进行确认,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决定。
当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涉及的法律责任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
若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且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是基于所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度。
具体来说:
1.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对劳动者造成损害,需按相关规定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损失、劳动保护待遇损失、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等,并需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2.对于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有关部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定。
法律快车提醒,对于无效劳动合同引起的赔偿问题,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赔偿请求:
1.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出赔偿要求;
2.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性并判决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无效劳动合同必须是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而不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自己认定的。
在申请赔偿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合同的无效性以及因无效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害程度,以便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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