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多久转为逮捕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华律网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在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之后,其是否会转化为正式意义上的逮捕措施,关键在于侦查机构对于该起案件的具体调查进程以及所搜集到的各类证据信息。通常来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然而在这段时间内,倘若警方认为存在严重必要性,他们可以请求检察院予以批准实施逮捕。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情况并非固定不变,有些案件可能在拘留期内便完成了逮捕手续,而另一些案件则可能需要延长拘留期限以获取更多的证据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