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获得补偿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华律网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您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从工作第二个月开始到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您还有权要求其为您补缴自工作之日起的社保费用。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一个月之内,如果由于您自身原因未能与用人单位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用人单位据此终止了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倘若您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经超过一个月,并且用人单位因此终止了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在此提醒您,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包括:
1.存在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能性;
2.未签署劳动合同可能会让您随时提出离职申请;
3.未签署劳动合同无法对涉及商业机密或竞业限制的人群形成有效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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