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现行的劳动合同规定,对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设定了如下两项处理方式:
首先,若有个人违反了拜师学艺期间的相关约定,那他们需要无条件地遵循雇主设置的赔偿标准向其交付相应的违约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出雇主提供的相关培训投入。
此外,雇主要求从业者缴纳的违约金同样不能多于其服务期未完成部分所应承担的培训成本。
其次,对于那些负有不要泄露商业机密义务的劳动者,我们建议雇主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具有保密性质的协议中与这些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同时,约定在解除或结束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以月度为基数,按月给予他们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关于劳动者藐视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雇主也可提前设定好违约金。
然而,双方在合同上还可以进一步约定,让雇主在违约时支付违约金,并且这部分违约金的标准将不受到上述两种情况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