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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经略海洋中书写高质效履职新篇——专访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连才

2026-07-28 10:23:01      阅读量:

2024年5月,段连才(右一)前往青岛某科技公司,了解公司经营现状并就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调研。

山东青岛是国家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也是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战略前沿与北方门户。青岛市检察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走出了一条独具海滨特色的履职之路。近日,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连才接受本报专访,畅谈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做优护航发展、强化检察管理的青岛实践。

记者:近期召开的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强调,检察工作只有在把握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才能充分发挥效能,并提出“以高质效履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青岛是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同时也是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个片区之一,青岛市检察机关在护航“两区”建设方面有哪些履职实践?

段连才:我院紧跟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方向,立足青岛的区位优势,牢固树立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向,以检察实绩筑牢营商环境根基,护航“两区”发展。

首先是以长效机制主动服务国家开放战略,依托“产业链链长+链主+检察长”协同机制开展检察服务专项提升行动。青岛市检察机关组织干警常态化走访重大项目、重点企业;2025年4月,牵头组建自贸涉外跨区域检察服务联盟,办理涉外案件236件;创建涉企金融开户风险防范机制,获评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最佳实践案例”。在办理中欧班列沿线大气污染、木材堆场影响运行安全公益诉讼案件时,推动解决大宗货物入库困难问题,获评全省涉外法治建设优秀案例。

其次是以刚性司法守护市场秩序。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四级检察机关联动办理知名家电服务商标侵权案,推动涉案金额认定由400万元增至1900万元;及时督促清除侵权网站1.5万个,保护了全国400余个家电品牌及民生权益;纠正不当立案、违规“查扣冻”等案件309件,帮助企业和个人挽回损失4000余万元。

再次是以平等保护彰显为民价值。青岛市检察机关搭建涉企案件办理平台,累计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2082件,追赃挽损3.3亿元。某外资离心泵龙头企业的核心技术遭窃取,造成经济损失4000万元,检察机关全程引导侦查固定证据,从严惩处4名涉案人员,以公正司法实现中外资企业权益的平等保护。

记者:青岛因海而生、向海而兴,青岛市检察机关是如何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质本源,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实施的?

段连才:海洋是青岛最重要的资源禀赋。习近平总书记在青岛考察时强调,建设海洋强国,必须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应勇检察长在青岛调研时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略海洋、向海图强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向海图强之路”,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法治力量全力保障海洋安全、保护海洋资源、守护海洋生态、服务海洋经济,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们始终牢记嘱托,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并制定20项举措,把护国安邦、生态惠民、兴海兴业作为检验涉海检察政绩的标尺。

统筹发展与安全,我院在市国家安全局设立全省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联动海警、海关缉私局等单位搭建协作机制,查办涉海走私、盗采海砂和非法捕捞等犯罪136件,追赃追赔6200万元。其中,针对非法养殖侵占海上军事禁区、危害舰艇航道通行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该案入选最高检“净海”领域典型案例、联合国海洋生态保护案例。

协调治理与保护,实施陆海河一体化共治。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时,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提出“以海草床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并依托科研院所专业力量,划定1750平方米修复区,最终推动移植鳗草种苗36.5万株。案件办结后,全市6个基层检察院建立了环胶州湾海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现了“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治理一域”的目标。

兼顾活力与秩序,我市检察机关围绕本地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优化涉海法律服务。在办理年营收“双百亿”造船企业专有海域废铁案中,针对“三无”船舶进入专属海域、危害航道安全的乱象,检警企协同整治1000余艘船只,依法规范海域生产经营秩序。

记者:“十六检”强调,要强化法律监督基本保障,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对此,青岛市检察机关有何举措?

段连才:青岛市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导向,通过“三个管理”实现减负松绑与提质增效一体化推进。

重塑质效评价导向,建立科学政绩标尺。构建覆盖“四大检察”的“四层面、四梯级”全要素质效标准体系,梳理35项通用履职标准、22项条线个性标准,将法律监督成效、案例培育等深层履职成果纳入评价,让高质效办案看得见、可衡量、能对标。

压实全流程监管,守住案件质量底线。树立重过程、重实效的理念,打造“办结前四级检查+结案后重点评查”闭环监管模式,做到每起案件办结前必检、重点案件办结后必评查。组织两级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讲评活动,最大限度把质效问题解决在检察产品“出厂”前,杜绝重办结、轻质量。

联动管案管人,激发队伍实干动能。研发高质效履职素能分析系统,并先后出台82项履职评价细则,从制度层面破除“躺平”思想,让担当实干的内生动力持续释放。自2024年以来,培育全国指导性案例2件、全国典型案事例204件;37人获评全国、全省业务标兵能手,95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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