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春主动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
本报讯(张仁平/通讯员孙逊萍 薛莹)“犯罪嫌疑人李某交通肇事案退回补充侦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时,我们会第一时间告知。”近日,正想骑车到城里了解案件进展的冯某,收到了福建省永春县检察院发来的信息后,放心干农活去了。
以往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律师想要了解案件进展情况,需要亲临检察院申请查询,这对于居住偏远山区及外地的群众来说,无疑很折腾。为方便群众,保障当事人及其家属、律师的知情权,今年4月1日,永春县检察院出台了《案件程序性信息主动推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主动推送诉讼阶段案件进展情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向办理案件的检察院案管部门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登记后,便可享受主动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的服务。
案管部门将通过短信平台、专用微信账号或者专线电话等方式推送案件相关信息,包括案件案由、涉嫌罪名、受理日期、办理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信息。该院还实行“专人负责、二次审核、定期回访”的推送管理模式,指定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每个工作日登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查看相关案件的流程变化情况,确保信息规范推送。据统计,这项服务推出以来,该院已对250个案件442条程序性信息进行了推送,受到涉案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律师的点赞。
作者:张仁平 孙逊萍 薛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