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可以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华律网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离婚后通常具备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权利。依据法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承担必要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倘若离婚时未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清晰,离婚后一方可以子女的名义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通常可通过协商来处理此事,协商无果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若对方有支付能力却拒不支付,法院可强制其执行。总之,离婚后在有合理缘由的情况下,能够依法让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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