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暴力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识阶层”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据世界银行调查统计,20世纪全世界有25%-50%的妇女都曾受到过与其关系密切者的身体虐待。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
对于长期存在的家庭暴力行为,其判决结果往往需要综合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衡量。首先,当家庭暴力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规定,例如造成他人故意伤害且伤情达到了轻伤或更严重的程度,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视为故意伤害罪,并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然而,如果家庭暴力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但是受害人选择通过离婚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时,将会更加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例如,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可能会对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予以相对较少的份额分配;而在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同样会优先考虑到子女的最大利益,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将抚养权判给有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的。除此之外,家庭暴力受害者还有权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命令可以禁止施暴方继续实施家庭暴力,同时也禁止其骚扰、跟踪以及接触受害者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人。总而言之,针对长期存在的家庭暴力行为,法律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