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如何承担对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
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在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及保护方面应履行职责,若因过失导致未成年人身体侵害,或者造成第三方伤害,将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作者:网络
G20来临,天眼为你“秀杭州”
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 东莞调研行 向改革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