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类案件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华律网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在涉及到房屋拆迁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寻衅滋事罪往往被牵涉其中,此类犯罪行为常常伴随着无理取闹的情况、对社会整体秩序的扰乱甚至是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在进行定罪量刑时,法院将会深入分析行为人是否有意引发争执和纠纷、是否主动挑起事端,并且进一步判断他们的行动是否已经对社会正常运转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举例来说,如果有人频繁地以无理理由阻碍拆迁工程的顺利进行,或者恶意煽动公众情绪,甚至采取暴力手段破坏拆迁现场,那么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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