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设赌场罪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华律网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在中国南方的广东省,任何涉嫌开设赌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之相关规定进行严厉追究与惩处。具体来说,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明确规定,只要实施了组织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或者提供赌博场地以及借助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开设赌场等行为,均有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而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则主要取决于其情节的严重性,其中涉及到的因素包括涉案金额、非法所得数额、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等。若情节轻微者,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但若情节严重者,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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