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协议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华律网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1.据我们了解,干股协议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得到法律充分保护的。
2.从严格意义上讲,干股这个名词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事实上,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确提及此概念。
然而,纵观现实生活,干股现象却十分普遍。
通常而言,获取干股有以下两种途径:
一为公司现有股东将自身持有的部分股份赠予他人;
二为一些企业的股东出于挽留精英员工的考虑,通过奖励性的转让途径,将自身所持有股权赋予他人,这样便形成了干股的形式。
3.关于股东利润分配问题,相关法规指出,股东应依据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享红利;
此外,当公司需要增加资金投入时,股东还享有优先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进行认缴新出资的权利。
但需注意的是,以上规则并非绝对,所有股东可共同商定以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或无视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增资。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